2007 年1 月18 日,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悉最近本公司H 股股份成交量上升。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本公司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作出了相关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现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 ,发表声明如下:
    本公司已知悉最近本公司的股份成交量上升,本公司并不知悉导致该等波动 的任何原因。
    本公司谨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为根据《上市规 则》第13.23 条而须予公开者;本公司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 价格的事宜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 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
    上述声明乃承本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本公司董事会各董事(成员为(1) 董事: 王信、耿加怀、杨德玉、石学让、陈长春、吴玉祥、王新坤、张宝才及 董云庆各位先生; 及(2)独立非执行董事: 濮洪九、崔建民、王小军及王全喜各 位先生)愿就本声明的准确性承担个别及共同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