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3日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及四届九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为200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 案》的调整方案。
    二、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三、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四、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通过本次增发新股完成后,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 利润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豁免宏达发展本次以现金认购 新增股份的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七、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八、通过续聘华证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07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将与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召开,会议召开时间由董事会另行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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