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东海于2007年1月24日收到公司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 处发来的《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所欠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人民币贷款本金6109.8万元及利息之债权于2006年12月19日 起全部转移给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
    同日,公司收到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发来的《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 《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所欠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人民币贷款本金 6109.8万元及利息之债权于2007年1月23日起全部转移给海口食品有限公司。债 权转移后,海口食品有限公司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 不再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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