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5日召开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于2007年2月22日与平顶山市 城市信用社(下称:城市信用社)签署担保协议,为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出资占99.68%的股份)在城市信用社申请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1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 ,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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