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8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两部法律的制订,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一些新的问题被提出来。
毫无疑问,上述四大矛盾如果不能得到妥善完满的解决,必将掣肘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两部法律的制订,就是解决上述矛盾的关键所在。
2006年12月,中国入世5周年,中国对相关领域、行业的保护措施悄然消失。入世5周年,标志着中国拆除了保护本国相关行业、企业的篱笆;之后不到3个月,企业所得税法高调亮相,标志着中国政府拆除了在税收领域保护外资企业的篱笆。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的市场上,从此站在了更加公平的起跑线上。
这当然是一个里程碑。
至于物权法的制订,对于中国普通百姓的意义,更为重大、深远。
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物权法草案。从法律上明确保护私人财产开始成为焦点。
在过去很长的时间内,中国老百姓心中充满的是“一大二公”的观念,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积累的个人财富越来越多,如何保护私有财产,是个必须面对的问题。
“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觉到,自己合法得来的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是免受不法侵害的,人民群众才会有更大的热情去创造财富、积累财富,国家的税收也会随之持续增长,最终达成民富国强的战略目标。
与私有财产需要受到保护一样,国有财产的保护问题,也因为近年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国有资产时常发生流失事件而备受瞩目。物权法草案在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既保护了国有资产,也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衷心希望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能够顺利表决通过这两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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