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1日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人民币0.25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乡吉恩镍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10000吨硫酸镍项 目,并为其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聘请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通过公司2006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07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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