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下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后,各地在2个月的时间里几乎没有什么大的作为
    □本报记者 唐文祺
    作为宏观调控的有效利器,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对房地产业“直指要害”,但是两个月来的地方进展却不顺利。
    有关消息称,众多上海本地的大型开发商,如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集团等企业参与上书,但是上海城开总经理倪建达向记者表示,“我未曾参加过相关内容的此类会议”。而其他通常会被邀请参加理事会的部分开发商,同样向记者表示,并没有参加过类似内容的会议。
    上海市房地产协会相关负责人更是直叫“冤枉”,认为召开“大唱对台戏”根本不可行。“我们只是起到一个平台和桥梁的作用,怎么可能会公开抵制宏观调控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商议集体上书的会议内容被予以否认,但土地增值清算政策地方细则的迟迟未见出台,的确是引发坊间传闻的诱因。
    “由于各地的房地产市场具体情况不同,而且清算政策的确会对开发商‘伤筋动骨’,因此主要还是要看各地具体细则如何实施了。”一位北京开发商告诉记者。而一位北京房产上市企业的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我们已经为土地增值税清算提留了准备金。”
    在一位上海开发商提供的近期会议纪要中提及,从上海房地产市场的近几年房价增幅来看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06年的房价增幅甚至出现了负增长;而新房市场交易面积呈现每年约10%左右的下降幅度;在投资增幅上,2004年为25.1%,2005年为6.1%,2006年则是2.3%,同样显示出逐年下降趋势。总结起来,目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为“涨跌互现、良性发展”局势。“从这种情况来看,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细则的出台更需要谨慎合理。”这位开发商指出。
    今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当时房地产业的反应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绿城中国(3900.HK)、首创置业(2868.HK)、万科(000002)等多家房地产上市企业的2006年业绩公告中,皆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提留了准备金。
    地方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陷于停滞
    □本报记者 李和裕
    国税总局于今年1月发布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市场内掀起一阵巨浪,然而从2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各地在2个月的时间里几乎没有什么大的作为。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可依据通知的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清算管理办法。不过,就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各地的相关工作似乎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土地增值税一直在开展,但没有听说有新的清算的操作办法出来。”广州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广州还是在按照以往的预征方式在收缴土地增值税。而依照《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应该全面执行清算式缴纳,以预征为主的情况是需要得到扭转的。
    除了广州,上海和北京的情况也是“一如往常”。上海地税局的有关人士表示,清理办法什么时候出来现在还很难说,北京地税局的人员则称如何具体操作还需要谨慎研讨。“看来针对开发商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并没有实质性进展,也许是国税总局并没有说要强制执行,各地基本上都没有实施的迹象。”业内人士指出。
    其实,对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市场普遍持赞同态度。“利率、汇率、税收等金融调节工具的恰当运用,能起到房价稳定器的作用。从今年以来的情况看,我们的宏观调控正在朝这个方面努力,如对开发商土地增值税的严格清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和抑制土地囤积。如能因此减少部分未来供应,对于楼市从偏热走向理性来说,也不是件坏事。”中房上海指数办公室的分析师这样认为。
    不过,正因为土地增值税清算具有重大影响,政策落实情况就成为保证效果的关键点。但眼下各地的执行情况看来并不积极,一些市场人士也不由地显示出疑虑,“土地增值税是地方税种,各地情况不一,清算工作也的确存在难度,不过至少要认真‘落地’,否则政策的调控效果势必要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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