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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的农村阻击战

  非法传销的农村阻击战

  来源:中国直销

  策划/本刊编辑部

  执行/本刊记者 黄永建 田家居 邹尧

  保卫农村

  自国家禁止传销以来,虽然各级管理部门加大了查处传销的力度,但是传销活动仍然屡禁不止。

而且许多在城市已无法立足的传销分子,开始将传销活动区域从城市向郊区或农村转移,毒害善良而信息闭塞的农民。

  由于农民的消费心理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同时传销又具有封闭性、隐蔽性、分散性等特点,农民上当受骗事件时有发生,被受骗农民轻则蚀财,重则家破,令人扼腕。传销已经与赌博、毒品、迷信一起,被称为目前农村的新“四害”。

  保卫农村、拒绝传销,已经迫在眉睫。

  2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相应的2007年第19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其中第五条明确要求:“加大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力度,切实防止传销向农村蔓延。要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严厉打击诱骗农民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这一切表明,农村面临的传销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的广泛关注和重视,而且已经成为政府农村工作和各级执法部门打传系列活动中的重点。

  但打击传销,保卫农村绝不能只是一纸空文,更不能仅凭一个口号。根据多年对传销的接触和了解,我们认为,保卫农村不但需要政府各级部门的全面意识提升,还需要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集体联动,树立全局观,杜绝腐败和渎职,同时加大打传宣传教育,让农民自动建立防传销意识,巩固打传效果。

  农村传销现状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农村”传销,其实包括两层概念,一是农民被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这种事由来已久;二是传销组织转入农村做传销,这是正在进行中的趋势,现在主要是从城市向郊区、城乡结合地转移,原因主要在于这些地方生活成本低,而且更加隐蔽。

  文化低、机会少,农民渐成被骗主力

  农村特别是西部贫困农村信息闭塞、群众文化素质偏低,消费心理尚不成熟,缺乏就业创业机会,防范意识和能力不强,非常容易误入传销者设置的陷阱。

  传销组织利用农民平时接受新鲜事物不多,抗“洗脑”能力弱等特点,鼓吹:“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做不到的;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上午拍拍手(指上课),下午握握手(指串网),钱儿就到手;奔驰、宝马、法拉利,外加美女张曼玉(对女的就换成外加帅哥安在旭),都将属于你……”

  传销组织常常打着国家政策的幌子忽悠农民,如打着西部开发、振兴东北等旗号,鼓吹这个“行业”是政府暗中支持的、是为政府分忧、是为了帮助政府解决就业、是21世纪留给中国穷苦老百姓最后的一次翻身机会……对于媒体上对他们的揭露报道,他们则把黑说成白,说是为了维持生态平衡,是为了限制这个“行业”发展太快,是宏观调控。

  有的传销组织还打出“扶贫济困”幌子诱骗农民上当。全国50万人受骗的玛雅传销案就是以“扶贫支农”为诱饵,谎称“帮助广大农民及老、弱、病、残、贫者脱贫”而轻易得手。

  甚至有传销组织为达到欺骗的目的,凭空捏造中央领导人的讲话和国家政策;或者不惜诋毁政府的形象,挑起人们对政府的仇视。在传销组织歪理邪说的蛊惑下,被骗者公然藐视法律、对抗执法、扰乱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成本低、风险小,传销组织向农村转移

  农村对外来人口管理薄弱,社会治安警觉性差,传销危害性宣传不到位,这一系列粗放的管理,都让农村有条件成为传销的温床。

  误入传销的人许多都没什么钱,为了留人继续骗钱,很多时候传销组织还不得不代人贴生活费。就伙食标准而言,情况好的异地传销组织可以一天吃三顿,情况差的只能吃两顿,每顿生活标准1元钱,馒头、稀饭、烂菜叶,奇怪的是,全国各地都是这样一个标准。

  生活的艰难和梦想的巨大落差形成了很多令人惊奇的“传销文化”。为了抚平新来者心理与现实的巨大落差,传销组织一般会在有新人来时吃一顿肉,其他人也顺便打打牙祭。但很多时候大家都实在拿不出来钱,于是也不知哪个传销“天才”发明了将一碗自来水定义为“甲鱼汤”的神奇招数。新人来那顿饭没什么吃的,大家都端一碗自来水,说是专门为新人熬了半天的甲鱼汤,纷纷称好喝,新人一喝,已经搞不清楚是别人疯了还是自己傻了,因此有人称该水为“迷魂汤”。

  正因为如此,农村的低消费让向农村蔓延的传销组织如释重负。

  传销对农村的危害

  经济遭受重创,造成社会隐患

  2006年,叶伟都是在忏悔和自责中度过的,这个叶家曾经最见过世面的顶梁柱,如今却成天端个小凳坐在租来的平房前,逢人便念叨:“是我中了邪,我对不起父母妻儿,兄弟姐妹……”

  据叶伟的妻子说,叶伟刚从北方回重庆垫江的时候还有过自杀的举动,眼看已经走到河中央,幸而被八十多岁的老父亲生拉硬拽地拦了下来。老父亲老泪纵横的“家破,但是人不能亡”,好歹让叶伟放弃了寻死的念头。

  叶伟是重庆秀山人,祖祖辈辈都是农民,父母生了他们5兄妹。叶伟是5兄妹中最不安分的一个,很早南下打工。

  年富力强的叶伟在广州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差事,一个月下来有接近1000元的收入。他每个月都会按时把他的大半积蓄寄回老家,老父亲很小心地替他存着,他为有这样懂事的儿子而欣慰。

  2005年6月,叶伟一个很要好的老乡打来电话,称在辽宁大石桥市有份很好的工作可以介绍他去做。为了给家里多挣些钱,本着对老乡的信任,叶伟第二天便启程到了辽宁,就这样被骗进了一个叫“华新”的传销窝点。

  通过9天的严格“洗脑”,叶伟在高额奖金的诱惑下完全卸下了心理防线。为了认购产品,抢占“点位”,叶伟第一次打电话回家要钱就说“有多少要多少”,家人东拼西凑了13800元寄了过去。

  此后,叶伟便像着了迷一般,疯狂地按照“老师”所教的方式发展“事业”,为了购买产品以取得拉人的资格,他甚至怂恿父亲变卖老家的房子。

  在“老师”的点拨下,叶伟悟到,应该邀请亲戚朋友来共同赚钱,于是他开始向亲人们鼓吹:“这边遍地是黄金,同来的人都把兄弟姐妹叫来共同赚钱了,我一人赚钱太亏了,我们全家来赚,更多更快!”

  在叶伟的鼓吹下,叶家除了老父亲和小孩留守外,青壮年全部投奔了叶伟,5兄妹无一幸免。叶家亏了钱不说,家乡的农田也荒废了,甚至一家老小赖以挡风遮雨的土坯房子也被贱卖给了正打算修房的老乡。

  当“华新”被打击逐渐瓦解后,传销头子转眼不见踪影。叶伟不甘心,和4兄妹好不容易找到几个以前的“领导人”讨说法,招来的却是一阵毒打。

  传销首先是一种非法的经济活动,因此它所带来的最直接冲击是参与者经济的损失。

  因为异地传销具有临时组织、打一枪换个地方、被打击频繁等特点,因此这些组织在奖金设计上往往是想方设法将参与者的钱更多地骗入自己的口袋,所谓发财对每一个骗来的参与者来说都只是一个梦。因此,被骗者绝大多数都将遭受程度不同的经济损失,少则两三千,多则一二十万,真正能够赚回本钱的也在日常花销中用出去了。

  对于深受传销之害的这些农村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庭来说,传销给他们带来的伤害是深远的,首先是直接经济损失,接着是因此而产生的大量经济纠纷,家庭纠纷,严重者亲戚反目、妻离子散,而且许多人还将面对被自己所骗的人的控诉,甚至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家破人亡。

  道德沦丧,诚信遭受考验

  前不久,江西九江的一户农民接到了一连串的恐吓电话,打电话的人声称,他们的女儿珊珊已经被绑架了,如果不马上拿出6000块钱赎命,那么他们的乖乖女就要倒霉了。后来,他们又意外地收到了一封来信,其中装着几张女儿的裸照,还有女儿写来的亲笔信:“爸妈,难道在你们的心目中,(我)就这么没用,还不值几千元?我还想活着,我还想做人……爸妈我求你们了,救救我,给我一次重生的机会吧!”

  事情已经发展到这种程度,珊珊的父亲赶紧拨打110报警。警方接到报案后,马上投入大量警力对此案进行侦破。案子侦破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

  原来是,为了弄到6000块钱加入传销组织,姗姗听从别人的计划竟然采用苦肉计,不惜拍裸照来欺诈自己的亲生父母!

  据姗姗交待,这个主意是带她加入传销的张华亮出的,“他说这种方式要钱的成功率100%。”事实上,当初姗姗还很矛盾,但是他们早已擅自拨通了姗姗父母的电话,姗姗只好配合。就这样,为了达成最终目的,姗姗一次次以假哭、受虐,甚至拍摄裸照和给父母写恐吓信来配合。

  无独有偶,2007年3月17日,大连金州区公安分局也破获了一位宁夏男孩的类似假“绑架案”。

  传销的更大害处是动摇了社会传统的道德标准和基本的信用体系,使社会的文明秩序构建受到影响。

  就目前的传销案件来看,要把千里之外的朋友拉到传销窝点、要让对方相信自己已经取得成功、要让对方跟着自己一起传销那些没有实际使用价值的“三无”产品,甚至“虚拟”产品……惟一的秘诀就是骗。

  传销的欺骗计划之所以能够得逞,主要是利用了人们最基本的亲情和友情,因此对社会道德体系造成巨大冲击。

  在河南南阳,因为农村被骗去传销的人太多,当地群众闻传销色变,人们像对待瘟疫一样避之唯恐不及,看见传销的人像看见毒蛇蝎子。不管是亲如父子、母女,还是兄弟姐妹,刚从外面回家的人都要先成为众人眼中的“传销嫌疑犯”,话稍微有所不对家人就立即紧张起来,人心惶惶。

  违法犯罪,造成治安问题

  来自贵州农村的苏文,到广州已经有3年多时间。高中尚未毕业的他,在这座城市中艰难地寻找着自己的梦想。从泥瓦匠、电工做起,2006年初,苏文终于成为了一家私营企业的销售员。

  2006年5月,苏文接到老乡的电话。在电话交流中,同乡告诉苏文,他现在辽宁,而且正好有人要采购他销售的产品。

  苏文揣上从公司借的3000元出差费就兴冲冲地赶到了辽宁,却被骗进了传销组织,想离开却受到了传销组织的阻挠。他们拿走了苏文的身份证和手机,并且限制他离开寝室,哪怕是每天固定的上课路上,都有2个人跟着。

  一天,“寝室”里又有人带新人来“考察”,苏文悄悄向对方透露了实情,那人就找借口跑掉了。传销组织知道后,连夜开会批判苏文,逼他在一大帮新朋友中公开道歉,还让他缴纳“罚款”。苏文不愿意,结果被传销组织以惩罚的名义,在厕所里关了一个晚上。

  此后,苏文被软禁了一个月。这段时间,传销组织以苏文同事的名义,挨个拨打苏文手机里的号码,邀约人来做传销。一个月下来,苏文的同事领导和亲朋好友都对苏文产生了误解和不满,完全断了苏文的后路。

  无奈之下,苏文最终购买了1套产品,以为这样就可以消灾。但那位同乡却以苏文在辽宁出车祸为理由,把不知内情的苏文表哥骗了过来。

  苏文的表哥了解情况后,勃然大怒,和传销组织的人起了争执。正在寝室里的人和苏文哥俩打了起来。寡不敌众的苏文哥俩,被堵在一间房里。幸亏邻居听到声音,拨打了110,苏文哥俩才得以脱身。

  即便是警察来了,那群人还叫嚣着要打死苏文哥俩。苏文的哥哥被打得浑身是伤,头上还破了条口子。从派出所出来,苏文哥俩连行李都不敢回去取,直奔火车站准备回家。

  哪知,传销组织那帮人已经在火车站等候着他们。传销组织对苏文哥俩软硬兼施,最后苏文的表哥谎称上厕所跑了,而苏文却被传销组织带了回去。

  苏文告诉记者,团队被打击后,他虽然自由了,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原来的公司以为苏文带着出差费跑掉了,苏文也鼓不起勇气跟亲人、朋友联系和解释。他现在不知道该往哪里去,生活已完全被毁掉。

  传销的危害性到达一定程度之后会以一些极端的方式显现出来,这就是对社会治安体系的破坏。

  目前的传销越来越凸显“经济邪教”性质,有的甚至向涉黑组织发展。他们除了进行精神控制外,还对部分参与者进行人身拘禁,甚至施以暴力。同时,不同的传销组织之间为了争夺势力范围进行集体殴斗,有的甚至寻找社会黑恶势力的保护,有的自身就发展为涉黑性质的组织,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一些传销分子因为被传销激起的欲望不能在社会中得到正常的满足,逐渐参与偷盗、抢劫、强奸、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迫于生计,在走投无路之下进行报复、自残,甚至自杀,成为社会动荡之源。

  一些本分的农民在参与传销组织后,慢慢从被骗、骗别人、自欺欺人、与执法人员打游击,到最后的暴力抗法,实际上是一个很明显的恶性发展路径。这些本来只想老老实实挣钱的老百姓,正是一步步在传销组织的洗脑当中,成为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社会隐患。

  思想控制,人生遭受重创

  “‘你关得住我的人,关不住我的心,难道你关我一辈子!’当这句话从弟弟口中说出时,母亲的眼泪再也没有止过,父亲的眼光依旧是呆滞的。”

  这是网友五月小子在网上发布的求助帖子的一句话。

  2006年9月,五月小子23岁的弟弟打电话给他,说人在广州,打工也赚不到什么钱,想接点小工程来做,问他有没有钱。因为对传销的事听得比较多,因此他立即就判断弟弟是被骗去做传销了,在数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为了不让父母担心,他决定亲自到广州去将弟弟带出来。

  在传销组织里,仅仅是跟弟弟的斗争就让他心力交瘁。为了留下他,弟弟密谋想将他灌醉;到了车站,弟弟流着泪求他相信并再看几天;软的不行,弟弟竟然凶相毕露,将他的手提袋狠狠地往地上一砸,“今天谁也带不回去我!”

  五月小子被迫边追边喊:“他是我弟弟,被骗来这里做传销……”希望有路人能帮助他。

  从枣庄徐州,再到武汉,一路上,枣庄派出所的民警帮过他,汽车上的售票员帮过他,汽车站的民警帮过他,火车站的民警帮过他,火车站的剪票员帮过他,火车上的邻座帮过他……都是为了帮他看住弟弟。最后,在大庭广众之下,五月小子拉着弟弟的皮带硬是把弟弟拖回了老家。“如果没有他们,我带不回我弟弟。”五月小子不无感慨地说。

  “然而,人是带回来了,可是有什么用,心还在传销战场!”五月小子说,春节以来全家发动了周围无数人来劝说弟弟,但是14天过去了,弟弟说:“我还是要去继续战斗!”

  “如果你没有亲见,你真的很难相信,自己的亲人竟然把你当做仇人,那眼光真的可以把你杀死几回。根本不在乎你说什么,甚至还要和你打。”五月小子说家里曾经想用一条铁链把他锁起来!可他一句“我犯法了吗?”倒是问住了家人。

  “做传销到底犯法了吗?在传销日渐猖獗的今天,我们该怎样去救自己的亲人呢?”五月小子最后发出了无奈的疑问。

  传销的最大危害不是行动上的,而是思想上的;不是表面上的,而是深藏于从业人员心底的。最集中的体现就是对受害者思想的控制,对他们价值观的改造,造成很多人好高骛远,不能自已,最终恍惚一生。

  为什么这么多人会轻易被“洗脑”?那是因为中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期,“传销”迎合了某种浮躁的商业文化与暴富心态,把人们的思想引入价值误区,制造了扭曲的需求和价值观念。更可怕的是,这种对传销人价值观的影响是具有延续性的,甚至可能陪伴他们一生。

  阻止传销向农村渗透

  预防传销 宣传先行

  传销形势严峻,打击传销必须做到标本兼治,要打更要防。在传销预防方面,相关宣传活动都显得相当重要而且有效。因为传销之所以开始在农村泛滥,主要就是因为农村信息闭塞。

  国家工商局相关领导在接受采访时也着重强调:“各级工商部门要以宣传《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为重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搞好宣传;通过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伎俩、震慑传销分子,提高群众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与教育部共同开展禁止传销进校园的宣传行动,通过发放有针对性的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也要注意在农村宣传打击传销工作,尤其是传销人员流出较多的地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防止农民上当受骗。”

  据相关专家介绍,反传销的宣传诉求一般要包括:揭示传销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诉诸受众恐惧、厌恶等情感;也以诉诸理性,如揭穿传销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和不当做法。甚至为了增加报道和信息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可以采用传销受害者现身说法的方法。

  而特别要注意的是,反传销宣传预防是两方面的:一方面预防当地农民被骗出去,一方面还要预防别处的农民被骗进来。一边杜绝人员来源,一边根除传销落脚点,这样才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反传宣传必须深入容易受骗的广大农村,让广大农民预防传销的心理防线更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财富观。

  全面打击 疏而不漏

  政府打传打了10多年,不能说没有成绩,但是在打传效果的巩固上显得相当不理想:

  一个传销公司在某些地方被打击了,但是在其他地方仍然在“合法经营”,甚至大肆邀请当地政府官司员参加其庆典、会议来壮大声势;

  一个传销组织今天被打击了,明天就转战其他地方,下面的小头目可以马上复制出10个这样的传销组织;

  一些传销分子在某地被打击了,判以重刑,而另外的地方执法机关却在审理过程中为“无法可依”而头痛不已,最后只有草草罚款了事;

  华良、新田等传销组织多年以前就成为公安部挂牌督办传销大案,结果至今遍布全国,生生不息……

  国家工商局直销监管处处长张辉表示,打击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其具体内容为:

  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档案,加大对严重违法者的监控力度;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辖区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应急处置机制、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打、控、防”工作体系;召开现场会,介绍推广地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与全国整规办、公安部一道对各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群防群治。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大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严厉惩治为传销活动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人员住宿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推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不给传销活动及人员以立足之地。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对其重要性加深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的同时,还要通过培训班、座谈会、现场会、案例分析会、理论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采取新举措,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地方打传 统一思想

  对受骗上当且执迷不悟的农民群众,我们不能只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因为传销组织的“洗脑”特点,一般很难用电话救援的方式让传销分子醒悟,而即使亲朋好友当面劝说也很难被说服。因此最终人们解救亲友的希望还是寄托在政府身上,但很多地方政府在反传方面的有限作为远远不能满足当今打传形势的需要。不少地方对肆虐的传销活动视而不见,甚至采取默许、纵容的态度,这是什么原因呢?

  消极渎职

  传销活动隐秘,流动性大,又加上传销人员执迷不悟,造成了调查取证难,在客观上固然有打击传销的难度;关于传销的法律条款模糊,量刑普遍较轻,传销分子违法风险指数小,因此往往打击之后都会死灰复燃;传销头子活动隐秘,通常能够抓到的都是受害者,除了对他们苦口婆心地说服教育外,还要免费遣送其回原籍,几乎是吃力不讨好的差事。

  因此,各地政府在一轮又一轮的打传过程中发现并不能产生实际作用,最后慢慢懈怠下来。

  好大喜功

  “老鼠养肥了再打”是很多执法部门对待传销的态度。为什么呢?因为只有破获了传销的大案、要案才能捞到好处,彰显政绩。当破获大案以后,执法部门可以将浸透了无数传销受害者辛酸与血泪的巨额赃款没收,自己也可以从中分一杯羹。因此,很多执法部门把打击传销的重点放在抓获网头上,而对于众多传销受害者的小投诉和简单举报只是敷衍了事。

  地方保护

  传销活动受到地方保护的原因也是两方面的。一是传销公司是当地政府的税收来源,这种公司本身是合法注册公司,有正常经营,但是却也以传销模式进行非法勾当;二是传销组织的到来为当地经济的活跃做出了贡献,比如让当地民房房租得到提升,食品市场得到促进,而且活跃了银行、通讯业。而且因为传销组织一般不会祸害当地人,因此部分觉悟不高的地方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形成地方保护,给打传执法造成困扰。

  腐败黑伞

  记者曾到某地工商、派出所分别举报传销案件,工商某值班人士质问记者:“你说它是传销,不合法,你有什么证据?”派出所说:“你不想做就不要管人家的事,都是自觉自愿的!”后来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地部分执法人员在传销组织中占有“干股”,不出钱只分红。另外还有的执法人员自己或家庭人员在传销网络中占据了好位置,坐地收钱。更有甚者,执法机关为被抓的传销分子按照其在组织中的级别“明码标价”,给钱就放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打传就意味着失去财源,大量满怀希望的人去求助却只能失望而归。

  社会需要公平正义,我们的执法部门更应该拿起人民赋予的权力,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露头就打,而不是消极应付,更不能坐收渔翁之利。当地方政府为一点蝇头小利而对传销置若罔闻时,有没有想过被骗者的家人为了说服他们的亲人,他们绞尽脑汁,他们望眼欲穿,一次次奔走在希望与绝望的边缘,饱受煎熬。

  因此,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才指出,“各级工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际上,《禁止传销条例》针对传销的组织者以及具体的情况有了非常明确的惩罚方式:个人参加传销活动,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组织、策划传销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以上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在一个城市里传销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谁会给传销人员提供活动场所?执法部门不但要治标,更要治本,从源头上严厉打击传销。

  部门联动 事半功倍

  部门联动,首先是打传工作中肩负首要职责的工商和公安部门。全国工商局直销监管处处长张辉最近在接受记者采访中明确了对地方工商局的要求:“继续密切与公安机关配合,健全两部门协作机制,如信息通报、情报共享、案件移交移送等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

  同时,在打击传销过程中,两个部门还必须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中国刑警学院经济犯罪侦查系主任、教授陈祥民指出,在执法实践中,工商部门与公安机关要联手行动,共同查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工商部门把传销一概作为行政违法案件来“降格”处理,同时,也可以避免工商部门单独行动后,发现有犯罪嫌疑再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人为地造成打草惊蛇或证据的灭失。由于传销活动一般没有财务上账,加之资金流转极其诡秘,所以存在取证难、界定难的情况。而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应注意强化证据意识,把“数额”证明到位,进而实现案件能立、移送能诉、诉讼能判的最佳法律效果。

  其次,更多关联部门的联合行动在新时期反传形势下也被提到了重要地位。

  传销涉及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多样化的矛盾主体,反映多领域的利益冲突,涉及体制、机制、政策、法律、观念等多方面的因素,消除这种违法现象,受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制约,不是一种手段、一个部门所能做到的。要推动建立和不断完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尽快形成工商、公安、检察、法院、商务、教育、电信、银监等部门相互配合的打击传销联动机制,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就在2006年的广西打传前线,有记者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政府支持当地居民大建房屋出租给传销组织;银行为了方便传销组织取款,专门延后半小时关门;通信公司为了争抢传销份子打骗人电话的长途业务,相继推出比当地居民打市话还便宜的长途电话业务……

  在这样的情况,试想我们还能奢望这样的政府能够坚决打击传销?

  反洗脑 最后的拯救

  “我被骗进了传销组织,最近无论有谁打电话威胁你们——包括我自己——让你们打钱来,你们一定不能打,如果我一周内回不到家,你们就报警!我的地址是……”

  这是一个被骗进传销组织的人在尚未被“洗脑”前躲在厕所里面给家人打的电话,可见“洗脑”的威力已经名声在外。事实上,传销和“洗脑”的真正可怕之处,在于即使传销人离开了传销窝点,甚至已经对传销的行为痛之入骨,但他们的价值观还是脱离不了传销的影响。

  政府在查处传销组织后,对传销人员采取教育、驱散、遣返时,因为没有进行“反洗脑”,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传销人员的思想问题,所以出现过被遣送的传销人员在大客车上高唱《重头再来》的情景,也出现了很多“卷土重来”或“易地再干”的情形。

  但反洗脑也不是什么简单事,下面是2006年9月朝阳市开发区公安分局社区大队长李长兴遇到的一件事:

  三天前——李姓青年来解救女朋友未果,决定独创传销窝点:“我就不信传销这么厉害,他们能给小霞‘洗脑’,我也能给小霞‘反洗脑’,让她跟我回去。”

  三天后——犆窬醇钅晨缸乓晦疤斡玫摹彼芰系首樱腥献约阂殉闪舜歉桑拔乙膊蛔吡耍前盐宜捣恕!?因此,有专家呼吁,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反洗脑”研究,加大对传销危害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对一般参与传销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门的思想教育。

(责任编辑: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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