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26日电(记者孔博、吴俊)来自10个省、自治区的政府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26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共同签署了全国首个《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有望打破地域和籍贯的限制,满足农民工在省际流动就业过程中获得法律援助的需要,使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省际合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这10个省、自治区是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安徽和河南。协议就建立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法律援助信息交流制度、交流学习培训制度和异地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协作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协议各方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转委托程序、费用支付、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协作达成了基本共识。
广东省法律援助处主任陈伟文表示,协议的签订对于推进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均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协作运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将来协作主体还可能增加,协作范围还可能逐步扩大。
广东省是全国农民工最多的省份,全省流动就业人口达2480万人,其中有1800万人来自外省。他们大部分文化水平较低,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广东省近年来将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并放宽了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标准,不再将经济困难作为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进行法律援助的条件。
据统计,2006年广东省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理农民工民事(行政)案件4505宗,占全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47%;受援农民工9278人,约占全省受援总人数的23%。此外,2006年广东省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农民工来访83132人次,解答来电咨询67410人次。
...事长在贷款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通过关于审批2007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年9月及5月超过各自之2006年度上限:1、关于三菱向东安发动机提供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及其他特殊援助之三菱技术转让协议及2...
2007-04-26 08:40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