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三届十五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部分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90亿元的次级债券,债券期限为5年以上。该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 会批准之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
    五、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金融债券。债券性质为求偿 顺序等同于一般负债的金融债券,债券期限为3年和5年,债券利率上限为同期限 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5个百分点。该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08年6 月30日止。上述发行方案尚须报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核准。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5月22日上午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 及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