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据《新华网》报导,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日(9日)开庭,审理原中国轻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建平挪用巨额公款一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法庭上指控,胡建平在2004年到2006年间,采用各种方法挪用公款1639﹒5万元人民币,用于归还个人赌债、套取现金等,除220﹒4万元人民币退还外,余款至今没有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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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平 挪用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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