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推抑价新招防止开发商售房时随意涨价
房价备案后最高上浮5%
4月份,南京“新城区”江宁的一个楼盘,上午的价格还是3900元/平方米,到了下午就提到5100元/平方米,“创造”了2小时每平方米房价暴涨1200元的“神奇记录”。
前日,南京市70余家开发商开始接受培训,学习该市“一房一价”核价新政。
据统计,4月份南京普通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4447元/平方米,同比涨幅11.5%,创下两年来的新高。
按照该局出台的新政策,楼盘必须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经价格主管部门核价已开始销售但尚未销售完毕的项目,其项目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基准价加规定的浮动幅度,并遵循楼层、朝向、环境等差价代数和为零的原则。
同时,尚未销售面积部分按“一套一价”所标示的最高价格,应低于2007年5月14日前该楼盘实际成交的最高价格(特殊套型除外)。
这就是所谓的“一房一价”核价新政。
随之改变的是开发商获得销售许可证的步骤。按照新政策,所有住宅项目要先到物价部门申请报价且经审核后才能至房管部门领取销售许可证。
以后,南京市的在售项目获得销售许可证的环节将更加繁琐。前日,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张瑞忠表示:“开发企业要拿到物价局对房价的批文、商品房价格审核联系单和商品房备查价目表三项文件,才能到房管部门领取销售许可证。”
按照规定,开发商在物价局备案基准价格之后,所有销售价格的上浮最高上限只能5%。但张瑞忠昨日透露,目前,南京一些开发商在前期开盘时销售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2%,然后把剩余3%的上浮空间加到后期推出房源上,使后期房源价格上浮8%。按照现在物价局的规定,不管前期上浮幅度多少或是否上浮,所有销售价格的上浮最高上限只能5%。 (第一财经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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