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财务部近日收到下属子公司陕西煤航电子票卡公司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各一份。
上述合同称:我公司下属子公司陕西煤航电子票卡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为煤航(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借款作保证人,借款金额为:贰仟贰佰捌拾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06 年8 月25 日至2007 年7 月20 日,该合同我公司下属子公司陕西煤航电子票卡公司负连带保证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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