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中国证监会近期下发部分券商讨论的文件显示,监管层对境外红筹企业回归A股市场已有腹案,从市值、3年累计净利润等方面为首批回归的红筹企业设置了门槛。
来自《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的报道称,这份文件名为《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点办法(草案)》(下称《试点办法》)。
“目前,允许红筹公司在境内直接发行股票的时机已经成熟,无重大障碍且具备可行性。”《试点办法》的起草说明中如此表示。
据《试点办法》,回归境内上市的红筹公司,其公司设立、股本设置、注册资本的缴纳和组织机构的设置仍将执行公司登记注册地的有关法律规定,而无须根据境内《公司法》予以调整。
香港交易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5月31日,89家在港上市的红筹股公司中,有22家市值超过200亿港元。《试点办法》的起草说明则称,3年累计净利润达到20亿港元的香港红筹公司共有21家,且符合市值要求的公司基本都符合净利润要求。排名第一的中国移动(香港交易所代码:0941)2006年净利润为660亿元人民币。
就试点范围确定于香港上市的红筹公司,有关方面解释称,美国和新加坡等地上市的中资控股公司多为高科技和互联网为主的民营企业,总市值偏小(仅323.4亿美元);而香港与内地在证券监管合作方面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已有A+H公司发行的成功先例。
对于业务和利润来源方面的限制,有关方面认为这是试点阶段性的要求,同时考虑到部分国有大型红筹公司已开拓国际业务,因此将比例放宽到“50%以上”。
在发行程序方面,《试点办法》要求发行人必须聘请具有境内资格的保荐机构、律师和注册会计师以承担相应中介业务,而国内保荐机构可以聘请境外投行、律师和会计师等专业机构协助其进行尽职调查。
“我们正在积极争取与这些潜在客户接触。”一家大型券商高管近日对《财经》记者表示,由于此次试点门槛较高,上述20家符合条件的红筹公司已成各券商投行部门争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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