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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能股份违规增持调查 大股东难脱拉升股价嫌疑

  本报记者 陈小莹 苏 江

  赣能股份(000899.SZ)董秘曾宜勇的电话几乎被打爆,所有的疑问都指向一个地方——大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投资集团”)对其的增持行为是否违规?

  新华网6月12日报道,江西省证监局认定江西投资集团增持违规,与此同时江西省国资委还下达了文件,严禁公有资金入市。

  记者经过调查得知,目前江西省证监局对此事虽然认定江西投资集团增持属于违规,但证监会还没有正式做出定论。

  与此同时,江西投资集团已经将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业务的书面材料上报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已经正式受理材料,最新批复还没有下达。

  赣能股份大股东“违规增持”事件背后,其实与全流通背景下的国资流通,以及赣能股份本身的股权置换有关,但其所表露出来的国有资产进入股市隐忧更为值得关注。

  “隐秘增持”

  事情的起因是赣能股份的大股东江西投资集团从2006年12月7日至今年2月28日从二级市场共增持上市公司1009.0052万股,占赣能股份总股本的1.8411%,平均买入成本3.275元/股。但是这一增持行动,赣能股份直到今年3月2日才将此事进行公告。

  上市公司未能及时公告的行为,引来不少投资者的诟病。

  上海一位至今持有赣能股份的个人投资者表示,“赣能股份的股价从12月7日的3.07元一路拉升,到2月28日股价已经达到5.83元,几乎翻番,大股东买股票很难摆脱拉升股价的嫌疑。”

  而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如果超过5%,每增持1%就必须公告。

  不过,由于之前江西投资集团已经持有赣能股份35.09%的股权,因此江西省投资集团在二级市场上购买股票显然触及了要约收购义务,而在上市公司公告前该股东并没有向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

  “赣能没有履行要约豁免申请及信息披露程序,因此属于违规。”6月15日,江西省证监局相关人士表示。

  据赣能股份方面介绍,今年3月,赣能股份在公告的同时将这一情况告知了江西省证监局,后者随即叫停了江西投资集团在二级市场中的收购行为。

  记者调查得知,江西省投资公司当时的增持操作较为隐秘。

  “股份的收购在12月底之前就已经完成,不是一直拖到2月28日,”江西本地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从股价上也可以看出,赣能股份的股价在1月之后就没有出现过3块多的时候。”

  然而,巧合的是,今年5月17日,针对江西省内不少国有企业单位和个人违规参与炒股行为,江西省国资委下发了《关于严禁公有资金违规进入证券市场的紧急通知》。

  这使得赣能股份大股东的增持行为重新被置于风暴眼的中心。

  在采访过程中,一位熟悉该项增持内幕的人士给出了一个解释,“证券法关于要约收购的前提是‘通过证券市场’,而江西省投资集团原先持有的股份并非通过二级市场获得,因此我们没有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

  “我们的大股东确实是为了增持的需要,并不是炒卖股票,他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进行高位抛售。”6月15日,赣能股份高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查阅了赣能股份的年报,其中确实有载明,江西投资集团增持的股份将在2013年限售期满之后才会出售。

  截至6月15日收市,赣能股份报收于10.59元,以3.275元的成本计算,这样江西省投资集团该笔股权的收益将达到7380万元。

  既然无法短期套现,那么江西投资集团为何选择了在去年12月进行增持呢?

  股权之争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增持风波的发生与赣能的股份构成有着很大的关系。

  “当时江西投资集团的增持行为,是担心失去控股地位。”赣能股份高管说。

  从增持之前赣能股份的股权结构来看,经过股改后第一大股东江西投资集团从原先41.76%下降到35%,第二股东江西电力从25%下降到21.5%。两者之间的差距在10%左右。

  而在此前,电监会曾经召开会议明确表示,为了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要将总计920万千瓦预留发电资产实现变现。其中隶属于华中电网公司的江西电力公司持有赣能股份的股权被列入变现之列。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买入这块资产,然后在二级市场上增持10%,就能一举获得赣能的控股地位。”赣能股份高管分析说。

  而这样的代价似乎将获得非常丰厚的回报——据介绍,赣能股份是江西省唯一的电力上市公司,总资产约有17亿元左右。而其去年12月前后的股价偏低,每股在3元多。如果出资增持,仅需要增持7000万股,共计2亿-3亿元左右,就能获得一个不错的壳资源和这块江西省内相对优质的资产。

  据记者了解,当时江西电力的股权协议转让确实引来不少属意者,包括申能集团在内的7家公司参与报价竞购。而这些外来者的报价都比江西投资集团高出不少。

  据了解该次出让始末的人士称,当时江西投资集团的心态比较焦虑——认为赣能股权分散的情况,很容易导致上市公司成为别人口中的猎物。

  然而当时江西电力的股权转让的结果一直没有明朗化。这促使江西投资集团开始酝酿增持股票。

  记者获得的一份材料显示,2006年11月23日,江西省投资集团上报从二级市场增持股票的申请被江西省国资委正式批复,该份文件显示,省国资委原则上同意江西投资的增持方案。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得知,当时江西投资集团为了保持股价的稳定,悄悄在内部召开会议研究对策。该次计划被视作核心机密,所以未通知上市公司。

  而江西投资集团的网页显示,江西投资集团的总经理同时兼任控股上市公司赣能股份董事长职务,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分别兼任上市公司的董事之职。

  今年6月初,电监会最新明确表示,江西电力的资产将由江西投资集团受让。赣能股份也据此发布了公告。

  从去年以来,赣能股份全部资产都在江西省境内,和五大发电集团相比,规模小、资产质量有待改善,主力机组仍是两台125的老机组,竞争力明显不足。且随着发电厂竞争加剧,这样的压力将逐步增加。

  “所以我们大股东选择了加固控股地位的做法,这样也是为了进一步整合,形成规模化。”赣能股份高管说。

  严查公有资金违规入市

  如果说江西投资集团增持赣能股份仅仅是一个个案的话,那么最近一年以来资本市场的火爆导致不少国有资金违规进入资本市场的行为更为值得关注。

  5月17日、28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和江西省国资委接连下发了两份措辞严厉的文件。

  该文件分别对于企业资金入市、事业单位资金入市和个人挪用公款入市都做了严格规定。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国资入市内容中,明确规定未经国资批准进入资本市场的单位要尽快追回挪用资金,确因需要入市的,要上报国资委核准,并严禁挪用银行信贷。

  最严厉的地方在于,内容中数条都提及如果造成国资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以及“移交司法机关”等。

  事实上,就在几天前的6月13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江西省土地整理中心原副主任万建明动用公款炒期货亏空3400万一案,该案将择日宣判。

  一位江西省国资系统人士告诉记者,“这两个文件的出台背景是,作为监管单位,不希望国企拿国有资产去冒这个风险。”

  记者获得的一份数据显示,根据江西省国资委制订的2007年年度投资计划,下属21家省属国有企业在金融投资项目计划总额下限是2.1亿元,5月份的自查显示,今年这些国企进入股市的资金比去年增加了一倍左右。

  据了解,类似的文件在江西省三年前就曾下发过。

  2004年,江西省国资委下发了《关于严格限制进行股票、期货及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的紧急通知》。

  这份文件下发前后,正值江西水泥原副总马欣因挪用公款炒股一事东窗事发。

  “已案发的都还是比较容易发现的,更多国企是用委托理财来炒卖股票,监管难度更大。”上述江西国资相关人员表示,更有一些国企在操作过程中,运用老鼠仓的手法,存在国资流失的风险,“这里面有很大的道德风险”。

  不过该国资系统人士也表示,现在是全流通时期,国有企业有保持自己控股地位和保值增值的需求,也确实需要在资本市场有所作为——2006年1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取消了原来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禁令。

  “这对于监管部门来说,确实是两难。”该人士说。 (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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