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做多’可能隐含增加股份、做高股价、未来高价套现的动机,可能导致市场或个股暴涨暴跌的风险。”昨日(6月18日),深交所提醒广大投资者要辨别是非,理性对待和正确看待大股东、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做多”上市公司行为。
    深交所综合研究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股改和2006年市场反转以来,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做多”上市公司的现象较为普遍。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做多”采取整体上市、增资扩股、资金清欠、并购重组、做高业绩、高送转股本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达到目的。其“做多”的动机,目前可归纳为4大方面,做优做强上市公司、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加上市公司控股比例、做高股价等。前三个方面,是合规并具有实质性内容的,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对投资者长期投资发挥了正面作用。
    但是,投资者需要辨别和警醒的是,做高股价是违规并包含虚假成分的。不管是基于未来上市公司股份套现的需要,还是将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抵押、担保标的的考虑,做高上市公司股价对大股东和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高管都是极为有利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做高业绩、高送转股本等都可能包含着做高上市公司股价、未来高价套现的动机。
    研究专家提醒,仅仅具有短期“题材”炒作意义的“做多”可能导致暴涨暴跌的风险。一旦这种“做多”上市公司的行为不能持续、效益不能凸显,并且出现“大非”现实的上市流通压力时,市场可能出现暴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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