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焱)昨天,建设部发布了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提醒市民别买那些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
建设部的提示中说,有些项目许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这都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建设部还提醒消费者,对房地产企业的广告、销售员的口头承诺,都得谨慎辨别;更重要的是,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房地产企业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查验商品房建设手续。
任何人签订合同时,都应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通常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对容易发生产权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设施的产权,得在合同中约定好,避免纠纷。
最后,签了合同,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做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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