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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16年至今没办证 开发商"失踪"房产证黄了?

  6月26日,福田区鸿图大厦业主徐先生和韦先生等来到报社反映,他们1991年购买的房子因为开发商无力缴清部分地价款,至今仍没有拿到房产证。

  鸿图大厦的业主称,1989年,深圳市鸿图实业公司(后更名深圳市鸿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四建开发公司(后更名深圳市国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兴建鸿图大厦。

前者出地,后者出资。按照业主与国达公司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第六款规定,“甲方(即国达公司)于1991年12月30日前将乙方(即业主)所购房屋交付使用”,实际上该楼自1989年开始建造,直至1994年8月才建成。

  业主投诉:买房16年至今没办证

  徐先生表示,他在1991年与国达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鸿图大厦住宅804房,120.23平方米,每平方米2700元,总价约32万元,已分三期付给国达公司。但是后来由于国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因其他原因,导致施工、交楼延期,直到1995年才入住。同时,由于国达无力付清地价款,导致办理房产证遇到难题。

  徐先生和韦先生说,此前该大厦每层只有一个房产证。为了筹措地价款,鸿图公司将绿本抵押在银行。后来鸿图公司将产权分割,每户都有一个房产证。他们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房屋房产证的复印件,记者看到,上面的业主是鸿图公司,而且是绿本。

  但是,2005年鸿图公司通知业主办房产证的时候,平均每户只要交地价款等约6万元,而今年每户却要补交地价款约15万元。徐先生说,当时他表示愿意交这笔钱,可他认为鸿图公司并不能代他把房产证办出来。

  据徐先生介绍,目前只有20多户业主没有办理房产证。据他说,今年如果要办证,需要交的钱比2005年大大增加了。记者在另一份鸿图公司代办房产证的明细表上看到,同是804房,今年办的证,地价款要18.7万元,总费用达到21.99万元。

  徐先生感到不理解,“我们买的是商品房,地价款应该由发展商交。退一步说,如果我们2005年能够办证的话,只要交6万多元,只是因为鸿图公司把我们的绿本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导致办证延期,所以现在才要交22万元。徐先生还谈到另外一个问题,我的804房在购房合同上是120.23平方米,但是绿本房产证上只有96.05平方米,总价格也不对。面积有差别,价钱也不对,权利人也不对。”

  国达公司:无处寻踪

  26日下午,记者试着联系国达公司。据徐先生说,2005年他曾去找过该公司,公司在竹子林四建办公楼的三楼,“国达公司的人对我说,我们也很同情你们,但是公司实在没办法了。”

  费尽周折,记者找到徐先生所说的原四建的办公楼现越众集团大楼,但找遍整栋大楼,也见不到国达公司的踪影。保安说,以前这里是有一个国达公司,但现在已经搬走了,有可能在莲花北的高戌达大厦。记者来到高戌达大厦,但是大楼保安说,这里是公司的行政办公楼,没有国达公司。

  记者查阅国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仍在福田区竹子林四建办公楼三楼,但是拨打其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记者希望国达公司有关人士见到报道之后能与我们联系。

  鸿图公司:房屋销售方是国达公司

  记者来到位于东门原来的鸿图酒店,据了解,鸿图股份改制时,公司员工以员工持股的形式接受了鸿图股份的债务及安置补偿等。公司行政总监、财务总监、公司法律顾问、原鸿图大厦管理处主任等4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据他们介绍,当年鸿图公司与国达合作建房,协议约定收益三七开,鸿图得三成,大厦的裙楼为其所有。国达得七成,所有住宅收益归国达所有。因此,购房者是与国达公司签订的合同。国达公司有关负责人出事之后,公司名存实亡,没办法交清地价,更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使大楼成为一个历史遗留问题。鸿图作为裙楼的受益人,也没法办证。

  鸿图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各业主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深圳市鸿图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房屋的出售方,依法不承担办理房地产证的义务;但因鸿图大厦住宅销售方国达公司名存实亡,无力办证,鸿图公司又应各业主要代办证的强烈要求,作为土地的提供方鸿图公司,经国土部门批准于1999年3月取得了合法整栋鸿图大厦房产证(一层一证,绿本)。

  鸿图公司有关负责人说,为了推动办证,同时让住户能够享受当时试行的20%优惠地价政策,经过该公司的努力,将绿本抵押在银行贷款,鸿图公司同时自筹了部分资金,交缴了整栋大厦近70%的地价款。

  2004年8月16日,鸿图公司以免税公司在大楼所购的房子作为试点,享受了当时试行的20%地价优惠政策,随后向各住户发出了代办房产证通知书,根据自愿原则,至今约80%业主已办理了房产证。但是这一优惠政策时效只有一年,此后再要办证,地价款需要全额交纳,主要原因是地价政策所致。

  鸿图公司法律顾问说,2004年前后,鸿图大厦其中有5户业主,为争取尽快办到房产证,将国达公司、鸿图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决,鸿图公司没有责任,最终5户业主自己交清地价等相关费用后办理了房产证。

  对于徐先生所说的地价应由发展商交清,且由于抵押导致地价款费用上升的说法,鸿图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地价应该由国达交的,鸿图把绿本进行抵押,是为了帮助业主先垫交地价款。而现在地价款上涨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原可以享受的优惠地价政策被取消了;二是市政府每年5月按惯例调高一次基准地价;三是现在办理红本,产权年限由原来的50年增加至70年,增加了20年的权益,所增加的地价直接交市国土部门,并登记在业主的红本上。

  至于徐先生说2005年即使交了钱也办不了证的观点,鸿图有关负责人表示,绿本抵押之后,要解除抵押,必须一层一层地解除,如果凑不齐一层6户,则无法解除抵押办理房产证,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业主至今办不成房产证以及有的人甚至交了钱也没法办证的原因。

  对于目前的状况,鸿图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已安排了专门办证人员在现场,根据自愿办证的原则,帮助业主办理房产证。对于事件的进展,本报将继续跟踪。 (董超文 卢博林 郭怡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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