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热电(000958)今日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东方兴业转让北京丰中股权应收欠款问题,公司要求北京丰中和天津环渤海于2007年6月30日前全部偿还所欠借款及现金红利共计8190万元,并按照欠款额日万分之五向东方兴业支付资金占用费。
截至目前,北京丰中公司尚未将该项欠款归还东方兴业。在公司及东方兴业的多次敦促下,北京丰中和天津环渤海公司分别回函,表示将尽最大努力收回资金,承诺2007年7月底前全部偿还欠款,并同意按照协议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公司也将及时催促其尽快偿还欠款。
作者: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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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