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7月5日电(记者连振祥)兰州市将从9月1日起在甘肃省率先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标准,这是甘肃省节能减排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兰州市政府提出:兰州市辖区范围内纳入建设程序管理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居住建筑项目均执行建筑节能65%标准,公共建筑仍执行50%节能标准。
各建筑项目均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标准。
甘肃还规定,考虑工作的连续性和衔接关系,现已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且在2007年8月1日前已进行施工图报审,并可以在9月1日前完成审查备案的项目仍可按原50%标准执行。自2007年8月1日起,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均不得接收达不到65%节能标准的民用居住建筑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委托。自2007年9月1日起,对达不到65%节能标准的民用居住建筑项目,不予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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