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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时代”谨防银行渎职

  据报道,由于在银行出现虚假的不良记录,导致自己在申请各种贷款的时候被拒绝。近日,北京市退休人员李女士把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方面删除该不良记录,并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确实,平白无故多了一笔虚假的不良记录,害得自己申请贷款处处受阻,难怪李女士愤而状告肇事银行。

随着“个人信用时代”的到来,个人信用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类似的纠纷也将会越来越多。银行拥有管理个人信用记录的权力,而权力的行使都可能遭遇渎职,无论它事后能找出什么样的理由。因而,针对个人信用记录的管理,防止银行渎职业已成为一大问题。

  据说李女士在银行的不良记录显示,她曾在该行贷款买了一辆轿车,并屡次逾期还款。然而,李女士并未在该行贷款,更没有买那辆轿车,且那辆轿车也未在交管部门登记。这就奇怪了,银行怎会获得李女士的身份信息,并错误地把她记入贷款不良记录呢?不论怎样,银行渎职都必然存在,其对李女士的伤害也是实实在在的。

  银行的“水”很深,在信息不对称之下,银行给出一面之词,也未必可以全信,但借助一些“蛛丝马迹”,我们不妨“浮想联翩”。譬如,媒体曾经报道,一些汽车经销商尽出损招儿,串通银行内部人士,冒用或伪造他人的证件,套取大量银行信贷资金。难道说,李女士就是遭遇了此类问题,个人身份信息被骗贷者盗用了,以至于伤及个人信用记录?恐怕,并非绝无可能。

  事实上,银行业近年来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频繁爆出大量的骗贷案件,内部人与汽车商、房产商等串通一气,通过各种不法手段套取信贷资金,这已经严重危害了银行体系的安全。而骗贷案件的一个特征就是:骗贷者经常盗用他人的个人信息,而银行在审贷环节上存在渎职。鉴于各类骗贷案件都可能伤害个人信用记录,监管部门应针对保护个人信用记录,加强监管以尽可能减少后遗症。

  当然,骗贷问题也只是一种表象,银行内部管理的混乱状况,才是导致银行易发渎职的源头,并是个人信用记录的根本威胁。任何一个小小的“误操作”,一旦被错误地记入个人信用记录,都可能对当事人产生较大危害,因而是不可轻易原谅的过失。但令人焦虑的是,银行业对此并未表现出足够的重视,而监管部门也疏于指引和提示。这应当引起金融高层的重视了。

(责任编辑: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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