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
通知于2007年6月2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07年7月5日上午9:30分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
会议在保证所
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表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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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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