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7年7月5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中粮控股年内不会收购丰原生化》及上海
证券报刊登的《中粮控股暂不购入丰原生化》报道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
控股子公司中粮控股整合丰原生化股权及资产的事项。
报道中主要涉及的事项有:
(1)关于中粮控股与中粮集团签订的不竞争契约,以及中粮控股优先购买丰原
生化股权的选择权;
(2)中粮控股决定不会在选择权生效的一周年前行使;中粮控股若在选择权生
效起的第五年决定不行使对丰原生化的收购权,中粮集团可于决定生效六个月内向
独立第三方出售。
二、澄清说明
经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及中粮控股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1、经核实,报道事项(1)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中粮控股是中粮集团控
股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606。中粮控股在2007年3月21日上市前曾
与中粮集团签订不竞争协议,主要内容为中粮集团除包括丰原生化在内的五项保留
性业务外,保证不从事与中粮控股有竞争性的业务。对于包括丰原生化在内的五项
竞争性业务,中粮控股享有从中粮集团购买相应股权的选择权和优先购买权。中粮
控股独立董事审阅中粮控股是否行使相应购买期权的会议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如
购买期权开始生效的第五年独立董事仍做出中粮控股不行使该购买期权的决定,中
粮集团应在六个月内将相应股权转卖给非关联的第三方。该选择权已于2007年4月3
日起生效。
2、经核实,报道事项(2)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中粮控股于2007年6月29
日召开董事会,因丰原生化2006年度和2007年第一季度亏损,经济前景尚未明朗,
中粮控股董事会决定不会于选择权生效的下一年之前行使选择权,但没有决定于日
后绝对不行使选择权。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中粮集团向中粮控股以外的第三方转让丰原生化股权或业务的具体安排
如购买丰原生化股权的选择权开始生效后满五年独立董事仍做出中粮控股不行
使该购买期权的决定,中粮集团应在六个月内将相应股权转卖给非关联的第三方。
2、目前,中粮集团及中粮控股对于整合丰原生化均无其他考虑或安排,公司将
积极关注此事的发展,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6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