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鹏)昨天,市劳动保障局下发通知,扩大本市“一老一小”医保的参保范围。今后,在外埠退休符合无医保条件的回京老人和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的学龄前子女,均可参加本市的大病医疗保险。
学龄前“绿卡”子女纳入医保
此前本市规定,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的子女,只要符合享受免收借读费条件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学生,即可自愿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此次将参保的范围扩大至学龄前。
外埠退休无保京籍老人可参保
此次本市“一老一小”医保政策继续向困难群体倾斜,对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不享受当地城镇职工医保待遇,回京且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只要持单位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或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即可在其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这一举措极大地解决了部分在当地无医疗保障的老知青回京的后顾之忧。
“一老一小”参保时间放宽
对于“一老一小”的参保时间,此次也予以放宽。过去本市规定,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应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由家长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这次则规定,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婴幼儿,出生28天后且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即可在90日内由家长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也就是说,您的宝宝满月后办好户口即可去参保,自缴费的次月起,孩子即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了。
此外,过去本市规定,参保老人应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参保。此次则变为,年满60周岁的男性居民和年满50周岁的女性居民只要达到相关参保条件,就可在9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参保,而不必非等到当年9月。自缴费的次月起,您即可以享受相关医保待遇了。
成教学生不纳入学生医保
根据规定,不享受公费医疗的普通高校的学生可以参加本市学生医保。昨天,市劳动保障局还明确表示,上述规定中的“普通高校”是指按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的,通过高考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机构(独立学院和分校、大专班),成人教育以及函授、进修、网络、业余、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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