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当前的严峻环境形势表明,少数专业部门的减排手段有限,必须与更多宏观经济部门联合起来,进行制度创新。”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日前向媒体通报,环保总局将首度联手人民银行、银监会,以绿色信贷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扩张。
如果说“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是环保总局在现有法规内最强力的措施,那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三家联合推出的“绿色信贷”,显然是单纯的行政手段之外被寄予厚望的“经济杠杆”。目的是要通过经济手段来迫使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从而达到事前自愿减少污染,而不是事后再对污染进行治理。
但是,“绿色信贷”政策具体实施起来效果究竟如何,能否掐住日益严重的污染咽喉,关键仍在银行的态度和作为。我注意到,《意见》中涉及银行义务的条款大多是“应该”,而没有基于法律保障的约束机制。这当然是对银行自主经营权的一种尊重,但是“绿色信贷”显然会触及银行自身的商业利益,各家银行对此如何考量,又作何决断实在很难说。虽然有中国银监会的加盟,但是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依然可能发生。
除了银监会需要加强监管,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以外,还必须让银行对“绿色信贷”形成“共同的利益感觉”。这种“共同的利益感觉”包括现实的利益诉求,比如有利于减少呆账坏账;更需要形成一种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升华。
银行业务与环保问题向来关系密切:如果银行向那些污染大户贷款,等于也就间接成了污染环境的帮凶。应该通过立法或者加强监管的方式,让银行认识到自己的环保责任,并且积极地承担起来。国外很多有影响力的非政府组织,他们会向那些支持对环境有损害项目的银行抗议,会使一些银行的声誉受到很大的影响。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对此进行借鉴。以后,环保部门在公布环境违法企业和违法项目时,为环境违法项目提供贷款的银行机构,也应该一并向公众披露。
绿色信贷早已是国际潮流,金融机构在环保评估上有一套基本准则即“赤道原则”。它要求公司在工程开始之前向受影响的当地社区进行咨询,并且随后建立“申诉机制”使当地受影响群众有渠道表达忧虑。包括花旗、渣打、汇丰在内的至少43家大型跨国银行明确实行“赤道原则”,在贷款和项目资助中强调企业的环境和社会责任。“赤道原则”当然可以看做是银行对自身环保责任的勇敢承担,其实还可以看做是银行对环保风险的有效规避。总而言之,银行必须认识到自己在环境保护上的社会责任,尽早接受“赤道原则”,绿色信贷才能真正“绿”起来。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