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上海证券报记者 周翀)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8日表示,在国债回购制度改革过程中,经过一系列配套措施的组合运用,逐步建立起来的新国债回购业务已经成功地、完全地替代了老的回购业务。
据悉,新国债回购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建立质押库以及按账户申报交易等制度切断券商挪券通道,从根源上防范挪用、串用风险;通过交易系统对回购交易申报进行前端检查,从技术上对挪用行为予以限制;通过推出投资者债券查询系统,在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同时,形成对挪券行为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和制约。
实践证明,新机制保障并促进了国债回购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新回购业务推出以来交易平稳活跃。从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新回购市场日均未到期融资额从18亿元增加到227亿元,日均融资额从4亿元增加到64亿元,完全实现了对老回购的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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