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取消
境内机构可根据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本报讯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取消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以后,境内机构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了。
这份名为《关于境内机构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通知》指出,此项政策调整是外汇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新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境内机构持有和使用外汇的自主性和便利性,有利于境内机构加强资金管理,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此前,境内机构可在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80%与经常项目外汇支出的50%之和的限额内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剩余外汇收入须到银行办理结汇。正因为如此,企业到银行结汇,银行再把外汇卖给央行,企业外汇收入结汇成了我国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13326亿美元,同比增长41.6%。今年上半年国家外汇储备增加2663亿美元,同比多增1440亿美元。巨额外汇储备不仅给其经营管理带了难题,也加剧了国内流动性过剩的局面。
事实上,自2006年以来,我国出台多项政策拓宽企业和个人运用外汇的渠道,包括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事前审批、提高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放宽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政策等。
那么,取消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对促进国际收支平衡能起多大的作用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丁志杰认为,尽管我国此前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核定限额,但境内机构实际保留外汇的余额占账户限额的比例不断降低,基本可以按照自己意愿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因此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意愿结汇的新政作用有限。
但是他同时指出,“从长远看,放松外汇管制是市场化改革的大势所趋,实行意愿结汇对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以及我国的外汇政策改革将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