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赔偿案追踪
整套方案有望成证券民事赔偿样本
对于涉及近七千名原告、代理律师高达两百多人的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案,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是,根据调解协议,受损股民将在8月底前签收正式调解书,获赔的股票将在9月30日前完成过户。
而据了解,用于赔付的股票价值总额应该会超过3亿元。
控股股东承担全部赔偿
“东方电子案能够顺利解决,得益于2006年8月东方电子股改时烟台国资委、发改委的决策。”宋一欣律师介绍说,在东方电子的股改实施方案中,有关部门明确表示由东方电子国有控股股东东方电子集团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约6000万股股票向适格原告履行责任,“没有这些股票的存在,就没有东方电子案全面解决的基础”。
据了解,烟台国资委为了让东方电子尽快摆脱诉讼的限制,加快发展步伐,最终作出了由东方电子集团公司赔偿的决定。
“赔偿的股票都是由东方电子集团公司买单,东方电子没花一分钱就解决了诉讼问题。”薛洪增律师表示,根据东方电子现在的股价,用于赔付的股票将价值3亿多元。他同时强调,作为控股股东,东方电子集团能够主动作出用股票赔付的承诺,对于以后类似的案件存在很强的借鉴意义。
索赔大案催生电子法庭
薛洪增还透露,由于此次案件涉及近七千名原告,所以青岛中院最终集中遴选了几名代表进行基本事实的认定,其他人只需核对真实性即可,节省了股民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一个一个开庭,估计光审议就得耗上一年”。
“青岛中院开发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软件。”宋一欣介绍说,青岛中院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的要求、法院认定和界定的标准,设定了一套程序,只需输入相关交易数据、市场数据及其他必要的数据,就可以自动计算出每位投资者的可赔金额。
“东方电子案诉讼催生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软件。”宋一欣表示,从长远看,不排除会形成通用型的,包括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在内的证券民事赔偿软件。
“像东方电子案这样人数众多的大案,如果按常规手段操作,将会耗费大量时间和工作效率,而用电子化手段处置人数众多、计算复杂的巨量原告案件,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宋一欣说。
晨报记者
周治宏
(责任编辑: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