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记者28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我国将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为进一步总结积累经验,改进和完善制度,2007年4月,国务院批准同意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要求在试点过程中始终加强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
试点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针对试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扩大合格机构投资者范围,加强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规范引导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行为等制度措施,确保扩大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2005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由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于2005年12月和2006年4月共发行了130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框架和风险防范机制。
据介绍,资产支持证券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它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利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新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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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