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8月29日电(记者季明)根据上海市政府日前制定的《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上海全市建设用地总量必须控制在2610平方公里以内。为此,上海划定同时期城镇居住、农民居住、中心城区、郊区、工业、农业、基础设施等七大类项目用地的规划红线。
在居住用地方面,城镇居住用地将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配套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其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确保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占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
农村居民点将推进适度集中归并,到“十一五”期末争取归并8000至1万个土地利用粗放的自然村落,将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从目前的558平方公里调减到450平方公里左右。
“十一五”期间,上海中心城区将转型为发展服务业经济的重要区域,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规划从目前的35平方米调整到2010年的40平方米;而郊区则将设定城镇增长边界,全市郊区城镇建设的外延扩张规模控制在250平方公里以内。
《规划》为工业和农业都提出了用地产出率的具体目标。至2010年上海工业仓储用地总量控制在1000平方公里以内,新增工业用地控制在70-80平方公里。农业方面,要努力将上海农业用地产出率从目前的900万元/平方公里提升到“十一五”期末的950万元/平方公里左右。
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上海世博会、新农村建设、生态型城市和城市安全保障为重点,“十一五”期间上海对外交通用地将控制在新增70平方公里左右。
《规划》提出,通过上述规划目标,上海将力争实现“十一五”期末全市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率比“十五”期末提高50%以上,“十一五”期间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额地耗水平比“十五”期间下降40%左右。
今天是第十七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这一主题旨在提高全社会的土地国情国策国法意识,增强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采取措施管好用好宝贵稀缺的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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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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