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已将广东 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传媒)股份数据移交给我公司。根据登 记公司《关于终止为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登记服 务的公告》,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的粤传媒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流通股质押登 记等,证券公司应于2007年9月5日前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我公司,否则,由 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证券公司承担。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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