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9月4日电(记者张代蕾俞丽虹)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母建华4日在上海举行的“诚信兴商”高层论坛上表示,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但一些经营者不讲诚信,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母建华说,这些消费领域的不和谐现象主要表现在8个方面:
——玩弄概念,普通材料摇身变为高科技材料。一些经营者利用“轰炸式”的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
——乱改合同,强迫消费者接受。一些经营者随意变更消费合同,不采取一对一有效告知消费者的方式,而是公告公示,强迫消费者接受。如部分银行收取银行卡年费、短信服务强制定制等。
——故意违约,捂房不卖只为高价。
——自设行规,限制消费者权利。如一些饭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等。
——滥用国际惯例,只选对自己有利的。如国外航空公司有对因超额售票无法登机的消费者给予一定数额赔偿的惯例,但国内有的航空公司只引进超额售票的做法,却不对因超售而无法登机的消费者进行补偿。
——双重标准,助长消费歧视。如一些跨国食品公司对外国消费者承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对中国消费者却没有同样的承诺。
——商业贿赂,成本转嫁消费者。目前全国工商系统的商业贿赂案件主要集中在医药购销、商业零售、建筑、旅游等领域。
——价格同盟,集体涨价变相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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