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昨日下发了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处置利用闲置土地。对于违法审批而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清退。对于建设用地的使用,国土资源部强调要缩短开发周期,违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国土资源部要求,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依法可以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对于违法审批而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清退。能够恢复耕种的要恢复耕种,不能恢复耕种的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优先安排开发利用。2008年6月底前,各地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报部。(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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