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财经-搜狐网站
财经频道 > 国内财经

税务总局通知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中新网9月17日电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完善核定征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国税发〔2007〕104号

  成文日期:2007-08-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完善核定征税办法,经研究,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应税所得率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调整为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

  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

  3-10

  制造业

  5-15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15

  交通运输业

  7-15

  建筑业

  8-20

  饮食业

  8-25

  娱乐业

  15-30

  其他行业

  10-30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通知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范围内联合确定本地区的具体应税所得率,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四、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表》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单秀巧)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搜狐分类 | 商机在线
医 疗 健 康 保 健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