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政府卖地时可根据开发商土地储备量来作些限制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实习生徐君红报道:广州高价“地王”遍地开花,资金实力雄厚的上市房企被指以地价对赌股价,通过“融资、圈地,再融资、再圈地”,由此成为坐拥几千万平方米土地储备的“大地主”。
不少人担心,“长此以往,政府将丧失对地价乃至房产价格的控制权,应考虑限制企业土地储备量”。昨日,广州市房管局明确表示,已着手调查开发商手中的存量土地。
长期跟踪广州土地市场动态的广州合富辉煌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黎文江,昨日向记者透露了有关研究报告:自1990年代起到今年上半年,发展商所获得的开发项目中,已经获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但仍未进行开发的土地储备量,10区约有2904.56万平方米,加上增城的1263万平方米和金沙洲的30万平方米,共4197.56万平方米。以平均容积率2.5来计算,约可供应住宅1.05亿平方米;若以每年的住宅成交量1000万平方米来计算,足可供应广州销售10年。
据分析,这些地块均为开发商通过“招、拍、挂”以外的途径获得,相对于开发商手中的存量土地,2000年至今年6月份广州市经“招、拍、挂”出让的土地仅4.82平方公里。换言之,新增土地的总量仅占开发商存量土地的11.5%。有舆论认为,如何逼出发展商手中囤积的42平方公里土地,将其变成有效的市场供给,才是解决房价居高不下的关键所在。黎文江则建议,政府在推出土地之时,可考虑根据企业的土地储备量来作一些限制,给中小开发商以机会。
对此,房管局昨日回应,将实行两条腿走路,进一步严格土地供应后续的全程监管,坚决打击囤积土地的行为。在出让合同中严格约定动工、预售和竣工时限,违约的政府收取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无偿收地。同时,全面清查开发建设单位存量未销售的居住用地,符合收地条件的坚决收回。
据介绍,目前这两项工作已开始行动。其中,严格出让合同开发建设约定已在9月11日出让时试行,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完善;全面清查开发建设单位存量土地工作,该局已着手调查,计划按照2000年至2005年及1992年至1999年两个阶段来开展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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