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仁际宇
本报讯秦川发展(000837)因与江苏塑光塑料工程有限公司及泰兴市塑光汽车内饰件厂发生产品销售合同纠纷,各自向对方提起诉讼。
据了解,江苏塑光和泰兴市塑光汽车内饰件厂曾分别于1999年8月和2003年1月购买公司塑料中空机产品各一台。
2007年9月3日,秦川发展收到江苏省泰兴市法院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及《举证通知书》等附件。江苏塑光诉称以购买公司两台塑料中空机产品合同纠纷为由将公司起诉至泰兴市法院。要求公司赔偿其部分经济损失99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07年9月17日,公司又收到泰兴市法院寄至公司的江苏塑光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书要求公司返还货款1575万元和赔偿经济损失354.8万元。泰兴市法院按照江苏塑光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已冻结公司名下工行宝鸡姜谭支行账户中资金2038万元。
秦川发展也于2007年9月3日以江苏塑光和泰兴市塑光汽车内饰件厂分别拖欠货款432.27万元和228万元为由,将江苏塑光和泰兴市塑光汽车内饰件厂起诉至宝鸡市中院。公司要求法院判令两家偿还所欠公司货款及逾期付款的利息,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此案尚未判决。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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