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业务已成为养老保险公司争取的主要阵地,为此,中国保监会专门为其亮起“绿灯”,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年金业务,而无须设立专门的分支机构。
近日,中国保监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养老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养老保险公司在经营企业年金业务时,不适用《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关于“保险公司在其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应当设立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或者营销服务部,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立”的规定,可在全国范围内展业。
从2001年的200亿元,到今年前三季度突破1200亿元,企业年金市场的快速增长,正在吸引着包括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加入其中同台竞技。
但对于刚刚成立不久的“年轻”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来说,和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全国网点太少成了发展“瓶颈”之一,无法为全国性大企业更好地提供企业年金服务。
保监会此次对专业养老险公司业务范围大开“绿灯”,意味着专业养老险公司今后一旦获准运营,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而无须再受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从而大大改善专业养老险企经营企业年金业务的竞争环境。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