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包括深圳、广州部分银行陆续推出个人联名账户业务,而国内最大个人银行工商银行总行日前也正式宣布推出个人联名账户。个人联名账户在技术层面上推广问题不大,但在异常情况下账户存款的归属等法律层面上则存在较多问题,诸如开户人中一方出现死亡、失踪后的财产归属如何,又或者一方资金卷入受贿、洗钱等行为牵涉另外一方又该如何处置?
小王和女友同居已有两年,还一起买了房。
为了买房小王用了父亲给的10万元,向朋友借了5万元,单位给的一笔购房费也投了进去。剩下的35万元两个人一起供了6个月。日常开支基本不分家,存折也是一个。但是小王担心万一出现了问题,钱、房子和债务该怎么办呢?
法律人士彭虹表示,同居最突出的法律问题就表现在财产分割上。现行婚姻法对未婚同居及其财产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同居中财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认定是谁的,除非有反证才能分割。彭虹表示,如果同居的情侣能够开立联名账户便可以减少这种纠纷,并且从理财角度看,还有利于全面掌握彼此间的财务状况,制定投资计划。
除了方便夫妻、情侣、生意合作伙伴之间对共同的财产进行管理外,法律人士认为夫妻双方的重要收入登记在双方名义下,其实对于维护妇女权益很有必要。
广州法律界人士陈舒就是积极建议银行开设夫妻联名账户的推动者之一。在她看来,开设夫妻联名账户有利于保护夫妻财产知情权和平等支配权。在其参与的一个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调查中,就发现妇女在家庭共同财产的支配权方面比较薄弱,有些甚至对家庭的共同财产并不知情。而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妇女平等享有家庭共同财产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护,因为有时候会出现丈夫隐瞒存款、转移财产的现象。如果设立夫妻“联名账户”,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都存进这一账户里,这样可以在基本上保护常处于弱者一方的女性,在财产分割方面有一定的主动权。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