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广东推出规范合同文本
劳动争议多发内容不得用模糊字眼
本报广州电(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记者古国真通讯员张祥嘉敏)《劳动合同法》明年起实施。记者昨日获悉,广东劳动部门即将推出劳动合同规范文本,指导劳资双方签好劳动合同。
专家介绍,该规范文本将体现这样一些原则——
明确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与以前的劳动合同相比,新的《劳动合同法》不再将“劳动纪律”作为必备条款。
明确列明部分实践中劳动争议多发的内容。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岗位约定如果模糊,容易造成争议,规范文本将设立专门的条款。比如,有关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这提示,双方都要有明确约定的意识,不要在劳动合同中只写“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可有可无的话。
强调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文本考虑列明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对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