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2007年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福建铁路投资发展总公司(下称:铁路投资) 在福建福州共同发起设立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公司),注册资本金 9800万元,公司与铁路投资各以现金4900万元认购50%股权。
    二、同意公司自筹资金购置2台盾构设备,参与深圳地铁五号线5标段盾构施 工,总投资11600万元人民币。
    三、通过公司将持有北京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50%股权以评估价 5.71亿元为基础,作价人民币61152万元转让给北京兴港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1月29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第三项议案及其它事项。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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