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能源法牵扯众多部门,很多热点问题在起草中仍面临争议CFP资料
“《能源法》起草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预计12月上旬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经进一步修改后争取年底形成送审稿报国务院。”昨天,在国家能源办举行的能源法征求公众意见座谈会上,国家能源办副主任徐锭明表示。
据国家能源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7年12月1日开始,国家发改委网站、国家能源办网站,以及一些新闻媒体将公布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延伸新闻:
监管《能源法》实施形成三种意见
早报记者王恒利
“在昨天国家能源办举行的座谈会上,多元化产权、设立能源监管机构以及农村新能源发展,是专家们讨论最多的话题,并且已经基本达成一致。”昨晚,一位参加当天座谈会的业内人士向早报记者表示。
投资产权多元化之争
这位人士向早报记者表示,共有来自中石油、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能源研究会等30多位专家参与了昨天的座谈会。“关于在《能源法》中引入多元化产权,这点已经基本不存悬念,并且在《能源法》的总则中就有体现。《能源法》将进一步放宽对民营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限制,以体现‘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不过,能源企业还是希望抬高准入门槛,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比如在昨天的座谈会上,中石油的代表就提出,对油页岩、煤层气的开采设定门槛,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代表也支持这一意见。
《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叶荣泗也向外界表示,《能源法》中规定能源投资产权多元化,就为多元主体进入参与公平竞争提供了条件。为了保证国有经济在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的控制力,又规定了能源自然垄断环节实行国有资本控股的产权制度,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能源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资本控股的产权制度。国家控股也不能是越搞越大,最后弄成一家垄断,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不过,在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尚未理顺的情况下,民间资本缺乏进入能源领域的动力。”上述专家认为。
如何监督《能源法》实施
关于设立能源部一事在昨天的座谈会上谈到的并不多,不过谁来监管《能源法》的实施情况,却引起了与会专家的讨论,“能源部作为职能部门,再来监管《能源法》的实施肯定不太合适;会议形成三种意见,一是由全国人大设立一个部门,二是国务院设立部门监管,三是把监管机构归到能源部。不过会议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
此外,发展农村新能源是昨天会议讨论的重点。目前我国农村的能源利用仍以烧柴为主,这使得能源的利用率不高,造成大气污染,还严重危及农民健康。国家能源办副主任徐锭明建议,在农村加大投入,大量发展沼气和其他生物质能,提高农村的能源利用率。据了解,在《能源法》中专门有一章节规划农村能源问题。而在昨天的颁奖仪式上,一位山东的70岁的农民也受到关注,他不仅为能源法提出了非常有分量的建议,而且他本人在当地农村发展沼气技术上,也颇有作为,因此被国家能源办作为嘉宾请到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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