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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产商诈骗政府案牵出9名受贿官员

  增城市一名房地产商通过伪造征地资料,骗取3000多亩土地的使用权,以“闲置土地”的名义卖给政府,试图从中牟利1.6亿元,在此过程中,该房地产商先后行贿9名增城市官员,这就是令人震惊的增城市土地腐败系列案。
昨日(27日)上午,该案主犯,房地产商梁培堃及其5名同伙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案发

  审计牵出土地大案

  2006年,国家审计署在审查增城市土地征用资金使用情况时,发现有些1999年前的征地款至今还没有与农民结清,甚至有的农民还不知道自己的土地已被征用。问题很快反映到了增城市委并引起高度重视。2006年11月,此案移交到增城市检察院。

  而早在一年前,在拿到政府给的土地款后,梁培堃便逃之夭夭。

  梁培堃知道,这些假的土地所有权证始终是一个巨大的隐患。

  由于梁培堃已经改名换姓,这给追捕他的干警制造了一定的麻烦。最后从梁培堃的一个情妇那里,干警们发现了他的藏身之所——位于珠海市一个刚刚交完首期、入住仅十多天的别墅里。梁培堃“逍遥”一年后终于落网。

  在增城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审讯下,梁培堃心理防线很快就垮了,将所有犯罪事实都交代了出来。就这样,增城市13名当地在任或已退休的官员被牵了出来。

  手法

  虚构3000亩闲置地

  2005年2月,香港一家公司来增城市荔城街道一带开发房地产。但按照有关土地管理办法,增城市政府没有权力批地,只能收回闲置的土地再进行开发。于是,增城市政府便按价回收3000多亩已经征得的闲置土地,再拍卖给香港公司。

  梁培堃听到这一消息后他乐开了花,因为当初买地的价格与现在的回收价格之间存在巨大的差价。但政府一共要回收3000多亩闲置土地,从哪里弄地呢?他打起了歪主意——先从农民那征来土地,再疏通征地部门关系,补办土地所有权手续,变成1999年以前的合法征地。

  据检察机关指控,梁培堃造假虚构征地事实,再卖给政府获利的一共有两起,涉及土地面积为3225亩,欲骗款项高达1.6亿。

  庭审

  被告反驳指控

  在庭审中,主犯梁培堃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做出了反驳。他认为,假征地的行为应该是政府行为,而不是自己的个人行为,其次,行贿也只是普通的送礼行为。对于合同诈骗的指控,梁培堃也强调那些事情都是普通的民事经济纠纷。

  对于"贿送黄士峰305万元港币"的指控,梁称,他只是给了黄某150万元港币,剩下的港币是给自己的女儿买房子用的,因为两家关系亲密,所以才将钱存入黄某的账户交其保管。据悉,梁培堃的第二任妻子与黄士峰的妻子是重组家庭的姐妹。

  目前,本案还在审理中。

  三大罪名

  1 诈骗罪欲骗款1.6亿元

  第一宗

  1952亩、骗款8396万

  (假冒副市长签批)检方指控,2000年,梁培堃借与增城市荔城镇政府合办工业园机会,以穗联公司征用荔城镇三联村八宗土地需补办相关手续为由,找到相关官员,在一式三份的《用地申请表》等资料上作虚假的签批,将日期倒签至1995年、1996年。据此,梁培堃取得了24份《用地申请表》等资料。

  2003年,这些《用地申请表》终于可以派上用场。增城市引入“项目”后,国土部门需大量回收闲置土地,梁培堃见机会来了,立即找来郑健明(时任增城市荔城镇副镇长,另案处理),商量作假签批骗取土地使用权,然后交由政府收回,赚取补偿款。

  梁培堃指使他人在21份《用地申请表》上假冒当时的增城市副市长的签批,从而编造金徽公司、穗联公司早在1994年至1997年已征用迳吓五社1952亩土地的事实。梁培堃利用这些虚假资料向增城市国土部门违规申办了21宗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最后,他分别于2004年6月24日、7月15日与增城市国土部门签订《收回闲置土地协议书》,将上述土地“卖”给政府,骗取土地补偿款人民币近8396万元。

  第二宗

  1273亩、欲骗款7642万

  与此同时,梁培堃等人以同样方式,编造了金徽公司、金山公司1997年已征用荔城镇三联村江尾社、伯公吓社、迳吓五社土地1273余亩的事实。并于2005年9月15日与增城市国土部门签订《收回闲置土地协议书》,以骗取增城市政府的土地补偿款7642万余元,后得款人民币4989万余元。

  2 行贿罪牵出九名受贿官员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梁培堃用送钱送车的方式来收买相关官员。据指控,2000年至2005年10月,梁培堃为顺利办理相关手续,先后向9名增城官员行贿。

  2001年2月至5月,梁培堃为感谢在虚假征地的过程中,为其作假签批的增城市国土局副局长黎荣志、荔城镇副镇长邱伯禅、荔城镇人大主席刘亚淦的帮忙,送给黎荣志、邱伯禅现金一万元及小汽车各一辆,送给刘亚淦小汽车一辆。

  2004年3月份,梁培堃送给增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副主任杨某10万元。

  2004年中秋节和2005年春节前,梁培堃送给增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征地科科长吴某2万元。

  2004年8月,梁培堃送给增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主任、增城市国土局副局长黄某20万元。

  2004年8至10月,梁培堃送给增城市荔城街党工委副书记兼街道办主任黄士峰305万元港币。

  2005年9月,梁培堃送给增城市国土局用地科副科长赖某3万元。

  2005年10月,梁培堃送给增城市国土局用地科科长周某5万元。

  3 合同诈骗罪骗多家公司2090万

  除了骗取政府的补偿款上亿之外,梁培堃还通过签订合同,以申办《用地批准书》和转让土地等名义,骗得多家公司2090余万。

  -梁培堃

  梁培堃,又名梁培坤,51岁,汉族,增城市人,小学文化,原系增城市穗联房地产经贸公司(以下简称"穗联公司")、增城市金徽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金徽公司")等公司法人代表。2006年12月30日,他被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梁培堃涉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和行贿罪。(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任仲杰 梁柳新)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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