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007年全新亮相之后,耕地占用税成为第三个“大动干戈”的地方税税种。12月1日,国务院批准了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拟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修订案),并以第511号国务院令发布,规定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987年4月1日发布的耕地占用税条例明确写到,制订本条例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时间过了20年,当初制定的耕地占用税条例都显露出哪些不适应呢?
“最大的不适应是地价上涨很多,耕地占用税在用地成本中的比例越来越低,从而弱化了耕地占用税保护耕地、调节占地行为的功能。”这是近年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部分财税专家、学者得到的一致看法。据有关部门对山西、内蒙古、吉林、湖南、海南、四川等省份地价的抽样调查,2006年平均地价水平比1987年上涨了6倍多。除去一些误差因素,地价上涨幅度也远远高于物价上涨幅度(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字是,2006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87年上涨了2.2倍)。而据抽样调查,1987年用地成本中耕地占用税的比例一般在20%左右,到了2005年,这一比例已降低到4%以下,2006年全国40个重点城市这一比例平均数更低于1%。
修订后的耕地占用税条例将税额标准提高4倍左右,对减少占用耕地,充分利用城市现有土地无疑具有引导作用。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特点是,这次修订使耕地占用税条例更符合我国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了。”一位在财政系统工作多年的法律工作者告诉记者。他举例说,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入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税制改革追求的一大目标,今后其他税种的改革涉及内外不公平的部分也将逐步改变。“这次修订还严格控制了减免税,这也是今后各项税制改革要体现的重要原则。滥用、宽用减免税政策的时代应该结束了,与人们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的税制改革应该比以往更加追求规范和科学。”这位法律工作者进一步解释说。据了解,按现行耕地占用税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对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航道等基础交通设施建设占地,有的免税,有的执行规定的低档税额,有的按所在地适用税额征税。同为基础交通设施建设占地,税收负担不同。新条例取消了有关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炸药库占地免税的规定。考虑到既要统一税收政策,又要尽量减轻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新条例规定: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司有关人士最近告诉记者,近几年来,全国各地耕地占用税收入均出现大幅增收现象。在不提高征收标准的前提下大幅增收,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占用耕地现象越来越多,国家有必要通过政策调整合理引导企业和个人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占用耕地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