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二、三、四股东分别为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文慧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电子物资公司,均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以上股份总数已超过了非流通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已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但由于股东对股改的方案意见无法统一,未能启动股改程序。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聘请了方正证券作为本公司股改保荐机构;并本公司出具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于此方案未能股东的同意因此没有签署保荐合同。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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