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财经-搜狐网站
财经频道 > 证券频道 > 上市公司 > 整体上市

央企改革新“作业”--最终体制模式是整体上市

 12月18日,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在北京京西宾馆开幕。中央企业“全年利润过万亿元”引发各界极大关注;而央企下一步的“作业”安排,比如扩大董事会试点、推进产权多元化、加快整体上市等等,显然国资委也已心中有数。


  会上透露出的有关国资立法的信息,更让国有资产纳入法律规范下的监督管理的目标,变得清晰起来。

  业绩的背后

  不少人认为,央企2007年业绩耀眼,主要得益于近几年宏观经济形势好,正处于景气周期。对此,李荣融认为,经济形势好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是中央企业的“体制机制发生了新的变化”。再以有关专家的意见印证,不难发现,“改革”无疑是央企取得巨大收益最重要的动力。董事会试点、股份制改革、推动战略重组、完善业绩考核等项工作成效累积,集中反映在了年底的“答卷”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研究员张政军告诉本刊记者,近3年来,包括宝钢、神华等在内的19家企业按照《公司法》开展了董事会试点,共选派了66名外部董事,有17家试点企业的外部董事达到或超过了董事会成员半数,3家企业外派董事担任董事长,绝大部分董事履职良好。

  2003年以来,43家央企首次在境内外公开上市。尝到上市甜头的央企,2007年动作频频,整体上市和回归A股市场的步伐加快。9家企业在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国中铁近期实现了主业资产整体上市,6家企业H股回归A股。

  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改革和发展研究部部长王志钢看重业绩考核的作用,“建立在统计评价基础上的业绩考核,对央企业绩增长的贡献,我认为有七成左右。”

  据介绍,央企负责人第二任期(2007年到2009年)考核引入了经济增加值:凡企业使用经济增加值指标,并且经济增加值比上一年有改善和提高的,给予奖励。在新的激励下,2007年纳入国资委考核的138家企业中,有84家选择了这一指标。

  在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局长周放生看来,如今,一些央企对部门、二级单位负责人的考核已经做到了针对不同岗位,建立业绩、品德、知识、能力等多要素的考评指标体系,实现了对各类领导人员考核的“量体裁衣”。同时,选聘干部也由以“级别”为中心转向以“能力”为中心。

  而推动战略重组、优化配置企业资源,也使得央企能甩掉“包袱”、轻装前行。今年前11个月,共有13家央企参与7次重组,央企户数减至152家。国资委公布的情况表明,目前中央企业中“盈利大户”的分布,已由石油石化、电力、电信扩大到船舶、汽车、航运、冶金等行业。李荣融同时提出了一些央企存在的盈利基础不牢固、主业盈利能力下降、偿债风险加大、预算管理不完善等问题。

  整体上市是最终模式选择

  除了扩大央企董事会试点外,国资委下阶段的工作重点还包括,加大中央企业重组集成力度,推进中央企业非主业资产剥离重组,中央企业的调整目标是到2010年,调整到80家至100家。

  国资委将引进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央企股份制改革,支持央企在境内外上市,具备条件的要加快整体改制、整体上市步伐;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逐步把优良主营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表示,今后,国有企业要进一步收缩“战线”,继续推进用工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他同时提到,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大企业最终的体制模式是整体上市。如果现在做不到,至少也要让主营业务能够上市,使主营业务不再拆分。这将有助于国有大企业的股权结构多元化,通过体制创新巩固发展的基础。

  张政军分析,对很多“大块头”的中央企业来说,由于规模庞大,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多元化改革比较困难。而资本市场,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提供了一个天然场所??通过整体上市等方式,将央企变为公众持股公司,无疑是较彻底的股份制改革之路。不少市场人士认为,明年中国企业又将掀起一个“出海上市”高潮。对此,中欧国际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韩高峰指出,对于那些有外汇需求的央企来说,赴境外上市是一条很好的途径。但境外上市成本很高,一些没有境外业务的企业没有必要“跟风出海”,国内高市值的A股市场同样也有很好的融资功能。

  李荣融则提醒央企,要高度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分析信贷从紧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要“把握好企业投资和发展中的贷款力度,防止资金链出现问题”。

  国资法进入立法通道

  李荣融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提出,国资委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规章体系,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研究起草《国有资产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是起草组专家成员之一。据他介绍,国资法是一部针对中国庞大的国有资产管理和保护的基本法律,而国资法自起草至今,已有15年之久。

  而本刊记者从起草组人士处获得的最新消息是,国资法已于近日基本定稿。12月23日至29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对包括国有资产法草案在内的法律草案进行审议。此后,草案还将继续修改,并经至少三审后,方可获得通过。

  知情人士透露,去年的国资法起草委员会讨论的问题,仍然是今年讨论的重点。如国资委的定位以及国有资产的经营及转让规则等。

  事实上,自《物权法》通过之后,国资法的立法进程更加引人关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资法起草工作小组专家成员李曙光认为,国资法与《物权法》是联动的,已经到了出台的时候,但是技术上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斟酌。首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什么叫国有资产。虽然《物权法》对国有资产有一个列举式的规定,涵盖了绝大部分国有资产,但还是漏掉了一部分,如国家特许权,还有债权、无形资产也没有列入。

  李曙光认为,最终的国资法可能是一部主要针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法律,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与资源性国有资产、国防资产,是随后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卓元同样认为,目前最合理的方式是分步走。先为经营性资产立法,再考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矿产资源等,然后是特许权、准物权、债权等,最终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

  出台国资法的紧迫性,为各方共同承认。“目前,国资法最难决策的,说来说去就是国资管理到底采取哪种模式的问题。2008年,新一届政府可能会把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型和改革提到相当高的高度上。这就决定了,国资体制本身的创新,已经绕不过去了。”刘纪鹏说。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张雪琴)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李荣融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