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宣布,中央财政29日紧急安排中央高校学生食堂临时性补贴5076万元,专项用于稳定中央高校食堂价格,确保寒假前高校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不受影响。财政部表示,此举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96次常务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增加对高校学生食堂的补贴”的重要精神。
(12月29日新华社)
在物价节节攀高,特别是粮、油、肉、煤、水、电、气等价格相继涨价,而广大学生经济承受力一定的前提下,中央财政拿出数千万的高校食堂临时性补贴,对稳定高校食堂的价格具有举足轻重的积极意义,因而十分紧迫和必要。
但此举也暴露出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中央财政为何只补贴中央高校食堂,而不补贴地方高校食堂。众所周知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物价上涨而面临菜价上涨压力的并不只是中央高校,全国所有高校食堂均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无视食堂价格上涨这一普遍现实,只对中央高校给予财政补贴,等同于人为地制造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之间的不公平,衍生下去,就意味着中央在对待中央高校学生和地方高校学生的问题上持有双重标准。
二是在财政补贴高校食堂这一问题上,就如同医改方案中补贴医院还是补贴患者存在争议一样,如果补贴的钱均能够用到实处,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那么补贴谁本不是问题,现在的问题是,补贴高校食堂未必能够产生预料的效果。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一方面使高校摆脱了沉重的后勤负担和管理压力。另一方面,也使得诸如住宿、就餐日益成为广大学生们的经济负担,由于后勤的社会化,学校往往对后勤服务的价格控制显得力不从心,从而使得高校后勤社会化渐渐背离了改革的初衷,后勤社会化了,价格也跟着完全社会化,住宿价格、食堂价格的福利性质和半公共产品性质得不到基本的体现。甚至可以这样说,高校食堂价格之所以难以稳定,除去原料上涨这一因素之外,与高校食堂失去原本的公益性,而成为纯粹的市场主体具有一定的联系。
在此基础上,我们不难看出,补贴食堂固然能够分担原料上涨所带来的经济成本,但由于补贴食堂本身难以做到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内部食堂与食堂之间的分配均衡以及补贴总量上的总体把握,从而很容易造成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之间基于补贴上的不等值,从而影响补贴所应该具备的公平属性。而解决这一问题并不困难,只需要我们适当调整补贴对象的既定思路,变补贴食堂为补贴学生,以上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从而更大限度地发挥补贴的积极意义,使得补贴能够真真落到实处。当然,变补贴食堂为补贴学生也不是万能的,需要辅之以对中央高校学生和地方高校学生的公平对待,和确保补贴的足量、及时性。(徐光木)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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