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潍柴动力(000338)今日公告,潍柴动力就2007年12月20日香港多份报纸如《香港经济日报》、《太阳报》等多家媒体关于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上市编码:3808)涉嫌侵犯公司柴油机专利技术报道,澄清如下:
香港媒体的报道是不准确的。
公司在2007年11月1日刊发公告后即向包括中国重汽在内的涉嫌专利侵权的三间公司发出了律师函件,涉嫌专利侵权的另外两间公司山东乾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及潍坊华东发动机有限公司已经承认其行为构成了专利侵权,并在当地法院协调下达成庭外和解且按照每台涉嫌专利侵权的柴油发动机赔偿人民币5,000元。直到刊发本公告日止,公司并没有收到中国重汽的关于如何具体处理有关专利侵权的柴油发动机的赔偿等问题任何答复,中国重汽也没有与公司就涉嫌专利侵权事宜展开任何协商。
公司确认:公司从来没有与中国重汽就其涉嫌侵犯柴油发动机专利事宜达成或即将达成书面或口头和解协议。公司将会按照公司为此聘请专项律师的法律意见并经公司内部有关程序之要求,保留采取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的一切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可能的法律诉讼及追索的权利。
2007年11月8日,潍柴动力曾公告称,由于公司至今仍受法律保护的柴油机油气分离器等多项专利受到严重侵犯,公司将向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等涉嫌侵权的企业发出律师函,通知其对公司专利构成侵权的违法事实,并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公司所有损失,必要时还将采取民事诉讼等法律措施。当时,正是中国重汽在港上市的重要时刻,分析人士认为,两公司在重卡行业的竞争或许才是矛盾的焦点所在。
(万敏)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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