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
贵州仁怀人,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1975至1996年在茅台酒厂工作,从工人当到副厂长兼驻海南公司经理;1997至2004年历任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他作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的领头人,全身心地致力于茅台酒的生产和经营事业,为茅台酒质量的稳定提高和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安置退伍军人、建设城镇垃圾处理场、绿化赤水河茅台段两岸、出资修建茅台大桥和青茅公路、捐资办“国酒希望小学”等。他提出了“管理无小事,管理要做到严、全、细、实、新六个字”的指导思想、做“绿色茅台、人文茅台、科技茅台”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管理和技术创新;建立完善了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战略等管理体系和绩效考评体系,并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他把资本注入传统,将文化融入配方。他组织和领导了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使茅台股票成功上市。他在中国最古老的行业,让自己的品牌成为了今日中国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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