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000955)今日发布澄清公告,就媒体有关公司磷酸二氢钾项目的报道进行澄清。
公告介绍,有媒体刊登文章称:欣龙控股持股75.45%股权的宜昌市欣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北京、大连等地都有分公司;一期工程投产后可年产磷酸二氢钾10万吨、聚合氯化铝13万吨、磷酸二氢铵2万吨、磷酸氢钙4万吨以及氮磷钾三元硫基复合肥15万吨;公司董事会长兼总经理郭开铸表示,公司继续打造海南无纺工业城,同时在上海投资生产电子擦布等无纺产品,在新疆投资非织造新材料项目,以上项目将为公司创造上亿元利润。
欣龙控股表示,至目前止,宜昌欣龙化工未在任何区域设立分公司。
此外,上述产量是在正式投产并达产的情况下的计划产能。文章单纯强调项目正式投产且达产后的良好状况,存在有意误导投资者的嫌疑。
公司于2003年开始投资兴建宜昌欣龙化工100KT/A新法磷酸二氢钾项目,由于项目采用的是新技术,缺少可参照的资料,目前项目工程配套尚存在部分瓶颈问题,需继续进行技术改造;并且项目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尚不能进行批量生产,离达到上述投产后的计划产能有较大距离。
欣龙控股表示,事实上,公司于2006年12月21日已协议将公司所持新疆欣龙非织造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转出。公司参股的上海欣龙非织造新材料工业园有限公司目前也并未投产,具体投产时间目前尚无法预计。(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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