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科技(600421)今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武汉春天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1号工业区B-Ⅲb、B-Ⅲc、B-Ⅲd三栋厂房的查封,该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同时,将被执行人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武汉春天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1号工业区B-Ⅲb、B-Ⅲc、B-Ⅲd三栋厂房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强制过户给申请执行人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该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任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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